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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4-10-28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物流装备未来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3

2024923

[2024]123号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关于浙江金诺医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冲散可生物降解卫生用新材料及卫生用高端非织造布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4

2024924

[2024]124号浙江金诺医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关于长兴恒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耐火材料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5

2024924

[2024]125号长兴恒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4

关于长兴泓矿炉料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6

2024924

[2024]126号长兴泓矿炉料有限公司

5

关于长兴科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耐火材料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7

2024924

[2024]127号长兴科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6

关于年加工汽车零部件1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8

2024924

[2024]128号长兴众恒机械有限公司

7

关于湖州恒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29

2024924

[2024]129号湖州恒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8

关于长兴嘉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90万米、化纤丝11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0

2024926

[2024]130号长兴嘉盛纺织有限公司

9

关于长兴珺亦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44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6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1

2024926

[2024]131号长兴珺亦纺织有限公司

10

关于长兴晶品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机械配件1000吨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2

2024930

[2024]132号长兴晶品机械有限公司

11

关于雷耐(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功能性复合材料及相关设备的加工制造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3

2024930

[2024]133号雷耐(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12

关于浙江祥博散热系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4

20241010

[2024]134号浙江祥博散热系统有限公司

13

关于长兴圣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内饰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5

20241010

[2024]135号长兴圣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4

关于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65万吨废铅蓄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6

20241011

[2024]136号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15

关于浙江宏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420万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7

20241021

[2024]137号浙江宏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6

关于长兴交通发展中心S216长兴至安吉公路长兴县泗安至和平段工程(318国道至302省道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8

20241022

[2024]138号长兴交通发展中心

17

关于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微孔薄膜制品250万平方米、无纺布排管5000万单管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39

20241022

[2024]139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18

关于长兴奇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制品1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40

20241022

[2024]140长兴奇力科技有限公司

19

关于浙江盛昱环保有限公司年产20000立方米新型中低温脱硝催化剂及年处理10000立方米废催化剂再生和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长环建〔2024141

20241023

[2024]141号浙江盛昱环保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1028日至2024116(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