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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521230725829477677的德清县雷甸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时间: 2023-07-31   来源:生态环境局

德清县雷甸镇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事项于2023年7月31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德清县雷甸镇卫生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新大街268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平

种类和范围:使用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046]

  有效期至:2028年7月30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