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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同意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公示
时间: 2023-11-27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点对点”定向利用申请,具体情况见下表

产生单位

利用单位

定向利用的废物名称、类别、代码

有效期

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汽提塔气相冷凝液,HW13265-102-13

2023125日至2026124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企业情况于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3/11/282023/12/4

联系电话:0572-2668594 

联系人: 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