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行政执法职权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执法依据 制定《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共确定183项执法事项。主要执法依据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执法机构设置 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成立于2019年,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职责。内设科室三个,分别为综合科、执法科、监督科。区县共设置六个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分别是吴兴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南浔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德清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长兴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安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南太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四)行政执法信息 全市各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共有159人持有执法证。其中,市本级15人、吴兴5人、南浔12人、德清32人、长兴59人、安吉30人、南太湖新区6人。 (五)相关行政执法公示网址 行政执法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punishment/index.do?webId=48&jurisCode=330501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局按照“打好攻坚战、树好联动旗、用好新装备、用足练兵场、把好整改关”的总要求,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按计划、分时段、有侧重地开展“利剑”1-6号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5万人次,检查帮扶企业3.24万家次,查处违法行为470个,累计处罚金额4058.48万元,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参与的双随机的任务数87个,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共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034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908家次,问题发现率44.64%。任务完成率、后续处置率、掌上执法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为100%。 全市开展部门联合检查41次,抽查检查对象130家次,跨部门监管率47.12%。涉及联合部门有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部门8个事项,生态环境职能处室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辐信与监测信息化处等主动牵头双随机检查。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583件,同比上年度上升112.77%;予以许可2583件,同比上年度上升112.77%。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70件,同比上年度下降29.32%;罚没总额4058.4779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28.2%。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1.06%,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43%,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2022年度共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7件、限制生产案件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执行。 4.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本年度未实施开展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3440044-26491-3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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