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40/2023-00142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
办件单号为330501230116823870986的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事项于2023年01月1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兴业路280号
法定代表人:刘景武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277]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