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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440/2023-00142 成文日期:   202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件单号为330501230116823870986的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3-01-17 09:51:42

办件单号为330501230116823870986的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事项于2023011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兴业路280

法定代表人:刘景武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277]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