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市浙江长兴铁鹰电气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含铅废物(384-004-31)100吨、废铅酸蓄电池(900-052-31)70吨,至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同时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费红燕 电话:0572-2668522 传真:0572-2668515
3106037-26491-3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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