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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欣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建站)予以环检联网管理的公告
时间: 2021-03-01   来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行联网管理。对申请联网的长兴欣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我局组织开展联网调试已完成,现予以联网。

特此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0301

 

 

 

 

附件:拟联网检测项目的能力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人

咨询电话

检测方法

备注

1

长兴欣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长安村

费文杰

0572-6832198

1:双怠速法(3条)

2:加载减速工况法(1条)

3:自由加速法(1条)

4: 简易瞬态工况法(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