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440/2019-00185 成文日期:   2019-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长兴雉州医院有限公司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31 14:46:38

长兴雉州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19年8月2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长兴雉州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五峰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明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149]
   有效期至:2020年2月2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