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440/2019-00185 | 成文日期: | 2019-1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
长兴雉州医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19年8月2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长兴雉州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五峰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明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149]
有效期至:2020年2月2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